即日起,富川开展严厉打击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来源:我富川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2 17:04:36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
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减少因酒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公安机关将在普通国省道、县城区、城郊接合部、县乡道路和乡村公路定期与不定期开展高频次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查获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对饮酒驾驶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一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
四、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涉及酒醉驾的,除依法处罚外,同时抄告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单位依规给予党政纪处理。
五、对查处的酒醉驾交通违法一律通过电视台、网络媒体等进行公开曝光。
六、对在公安机关查处酒醉驾过程中,不予配合,甚至阻碍执法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涉嫌构成妨碍公务罪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移送起诉。
七、欢迎群众对酒醉驾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我们将依法严厉打击。
酒后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酿成车毁人亡的惨剧,交通安全关乎群众生命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从自身做起,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捍卫者和践行者。
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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