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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十轮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富川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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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5 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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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3月10日,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三个多月的全面巡察,并于2021年4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2项问题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担当,聚焦问题清单,强化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落实。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局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

二、对标问题,加强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实。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得不深不实。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仅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层面,没有结合实际作出工作部署。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2021年5月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2)2021年4月20日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并在门口屏幕滚动播放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示金句。(3)2021年6月10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交警大队、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开展城区道路公共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并进行整治;2021年7月13日、14日,我局路灯所联合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电力公司开展县城路灯、夜景亮化设施安全隐患排查。

2.党组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局党组对整治、管理、执法等工作职责在班子会和党组会上没有深入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没有部署,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1)市容市貌的日常整治工作不力。(2)对县城城区现有停车位管理不善。(3)主动为民服务意识欠缺。(4)对城区道路路政建设协调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出台《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区市容市貌整治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5月执行;2021年6月10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交警大队、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开展城区道路公共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并进行整治;2021年7月13日、14日,我局路灯所联合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电力公司开展县城路灯、夜景亮化设施安全隐患排查。(2)县城城区道路智能停车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于2021年5月1日投入试运营。(3)及时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问题,2020年11月到2021年6月共处理12345服务热线承办单90份。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4)今年继续向县人民政府汇报请示项目实施以解决内涝问题,针对园区十字路口内涝情况,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深,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落实分析研判制度不够到位,对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点研判不够到位,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方案不规范、不具体。“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日活跃度仅为39.53%。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2021年5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会。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并在门口屏幕滚动播放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示金句。利用新媒体、宣传栏等各类形式进行宣传。结合“生态环境月”“安全生产月”宣传做好我局业务工作。根据县网信办在网评系统里发布的任务,每6天一次定期回复网络评论,针对县网信办发布的原创网评任务等其它任务,做到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及时处理县网信办转来的贺州网络问政、红豆社区等各类涉及我局业务的网络舆情问题。(2)督促党员干部每天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学习平台日活跃度达到90%。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管党治党不严,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2021年4月15日,分管副局长与财务股股长进行谈心谈话,强调廉政和反腐问题。(2)2021年5月制定《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月一警示一学习一研讨”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8日完成了5月的学习研讨任务。

2.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

(1)公务接待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完备,公务接待未附具体名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①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制度和《富川瑶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全面熟知差旅费报账范围。②2021年4月25日召开会议,领导班子及各股室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并整改。③2021年4月15日,分管副局长与财务股股长进行谈心谈话,强调廉政和反腐问题,加强对财务股的监督。④2021年4月27日,局财务股已按要求将名单补充完整。

(2)财务监管不力。局党组对工作队员多报下乡费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①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制度和《富川瑶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全面熟知差旅费报账范围。②2021年4月25日召开会议,领导班子及各股室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并整改。③2021年4月15日,分管副局长与财务股股长进行谈心谈话,强调廉政和反腐问题,加强对财务的监督。④已于2021年4月25日要求该同志配合财务股将填报单据予以纠正整改,同时,财务股自身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贯彻执行财务制度。

(三)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情况。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对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1年4月12日,党组专题研讨《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落实县委第十轮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4月13日通过邮箱将《整改方案(初稿)》发给各股室站所征求意见或建议,有异议者可向局办反馈;定稿后,于4月18日下发并执行。

2.党建工作开展不严谨。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前三季度召开的党员大会及党小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未执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在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局支部和党小组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议时,均把第一议题放在首位,并将之前的笔记进行完善。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局党组对党内政治生活把关不严,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有4名党员的发言材料被写成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档案材料中主要领导有两份不同的发言提纲。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由于当时存放材料时将草稿一并放入了档案盒内,这才出现材料不对应以及两份不同的发言提纲的情况,今后存放材料时将注意避免此类情况。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局党组在研究人事等议题时未实行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1年5月开始,党组会、班子会均已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4.选人用人审核不严格。未严格按照《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后勤编制人员与行政编制混岗混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涉及混岗混编人员工作岗位职务任命,从2021年5月起,按三定方案要求执行。

5.党费管理不严格。对党员管理松散,存在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问题。同时在收缴党员党费时也存在不及时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由于统计计算工资基数存在差异造成的差额,已于2019年第四季度收缴党费时补齐,今后要严格按照规定核算应缴党费,足额收缴并及时登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寄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城东开发区富源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0774-7895991,电子邮箱:fcszj5991@163.com。

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