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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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0 16:11:58
富川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10月28日在富川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富川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吴芳标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及成效
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关乎民生福祉,关乎人心向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党的二十大以来,在贺州市监委和县委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下,全县监察机关紧跟自治区监委、贺州市监委对集中整治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以超常规举措和脱贫攻坚精神,纵深推进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自治县监委对12个专项整治和“15+1”件具体实事,实行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成效清单、问责清单“四个清单”调度工作机制,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对集中整治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集中人员力量攻坚,强力惩治“蝇贪蚁腐”。2024年4月以来,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263个,处分313人,移送检察机关10人,挽回经济损失6604.88万余元,退还群众财物4078.81万余元,办成实事254件,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7月,我县接受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督导组与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实地督导检查,工作成效得到联合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一)攻坚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筑牢乡村振兴基础。自治县监委聚焦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混乱、惠农补贴发放环节存在漏洞等问题,对全县各乡镇、各行政村、各自然村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指导落实相关公示制度,要求各行政村认真梳理闲置产业资产底数,规范账户设置与资金存放,引导村集体资源纳入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透明交易。目前,全县有508个自然村屯组开设了集体资金账户,已存入银行账户372个,存入资金2750.45万元,纳入规范管理;纠正超长期合同2份、私下交易3宗;规范引导36宗集体资产资源进场交易,完成平台化交易9宗;推行“一组三会”管理新模式,以黄竹村、白牛村、茅刀源村等村为试点,在自然村村屯成立村民理财小组,实行“村财乡管”全流程监督;及时追缴发放不准确的惠民补贴资金,退回耕地地力、劳务补贴、雨露计划补贴等资金;对发现错发、多发问题的10个项目,落实8名工作人员跟踪项目建设,村级落实141人常态化巡查管护项目资产;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富投集团等部门制定完善招标管理办法、推进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2024年4月以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方面立案150件154人,处分143人,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14人次。“三资”管理的经验做法先后在全区集中整治工作信息简报和广西改革新媒体宣传推广,并获得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刘翔同志肯定性批示,在全市5个县区推广学习。
(二)靶向监督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破解农村供水难题。农村水利项目是农业生产的“命脉”,完善灌溉沟渠、饮水工程、蓄水塘坝等设施,直接关系农民的收成和村民的日常生活。自治县监委督促县水利局全面排查整治导致项目久拖未建、久建不成、建而不用、用而失管及难以正常发挥效益的各类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以来,主动投案2人,立案16人,留置1人,处分12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5个,批评教育处理3人,挽回经济损失970万元。其中,严肃查处了县水利局原局长李孝卫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推动县水利局落实以案促改促治,制定了《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项目审批、招投标乱象以及饮水工程验收通过后仍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制定了《农村供水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围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施工过程、项目收尾三大阶段,明确项目招投标审批权限、确定项目设计费用的工作、选择施工单位的标准;规范施工监理、质量抽检、进度把控等过程管理要求;细化竣工验收、资料归档、运维移交等收尾流程,填补了农村供水工程全周期管理的制度空白。2025年5月,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在自治区集中整治工作信息简报刊发推广。
(三)重拳整治“校园餐”管理问题,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校园餐”关乎学生的健康成长,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自治县监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于2025年6月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参与对辖区内194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就“校园餐”专项整治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221个、推动整改问题221个,把暴露出来的膳食经费管理不规范等关联问题一体纠治,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制定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督促完善食品安全管控清单,食品采购、索证和记录查验等管理制度。同时,自治县监委聚焦监督首责,督促县教育局落实“抓系统、系统抓”,有效压实行业监督监管责任,县教育局在2025年春秋两个学期,组织对辖区的中小学“校园餐”开展全覆盖“大排查”,就落实“校园餐”专项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2024年4月以来,对26所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等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12人次,约谈校长、园长14名,立案22人,处分19人,完成整改食材采购管理方面发现问题8个,追回违纪款13.4万元。
(四)深入整顿医疗卫生领域,守好群众就医“钱袋子”。医疗卫生领域腐败,破坏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侵害群众的权益。自治县监委协同县卫健、医保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药品采购、医疗物资验收等关键环节开展靶向治理,构建“全链条采集、全环节覆盖、全流程监管”的智慧监管体系,规范采购资金使用和大额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制度措施,推动医疗领域正风肃纪与便民惠民同频共振。督促卫健、医保等部门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市县级第三方检查时发现的违规医保基金进行了追缴。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26个,制定印发并推动落实《公立医院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报备制度》等6项制度、72项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图。搭建医共体牵头医院的“虚拟中心药房”和全市首个县域“医共体审方中心”,构建起覆盖628个品种、1369个品规的县、乡(镇)、村三级统一用药目录。通过建立“阳光采购”平台,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采率分别达到100.37%和112.89%。开展集中整治以来,共立案26人,处分30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4个,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通过二次议价节约资金445.22万元。
(五)坚决治理殡葬领域问题,保障群众妥善处理“身后事”。殡葬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腐败乱象的存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社会公平。自治县监委强化协同机制,会同县民政、卫健等部门对县人民医院太平间相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移风易俗,净化殡葬行业生态。加强对新殡仪馆建设项目及现有设施提质改造的监督,推动殡仪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惠民成果长效化。印发《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对存在问题的殡葬用品经营主体,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并建立完善殡葬用品经营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制定了《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城丧事活动管理规定(试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太平间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凭火化证明办理抚恤金、丧葬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事项的通知》。2024年4月以来,立案8人,处分6人。推动职能部门问责2人,整改问题9个。
(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维护社会安宁稳定。黑恶势力“保护伞”,不仅助长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自治县监委加强监督力度、严格执法,紧盯“五霸”背后的腐败问题,督促政法、公安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针对不同类案,抽调精干力量实体化运作,严格落实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立体式、全覆盖的线索举报体系。制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全县共立案4人,处分4人,破获电诈类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持续追踪资金流向、与多部门协作配合,成功追回赃款5万余元并返还受害群众,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七)严肃查处涉企执法违规行为,夯实优化发展环境。部分执法单位存在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问题,破坏营商环境秩序,影响全县经济增长。自治县监委会同职能部门开展全县涉企执法单位已办结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排查工作,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制度,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联合工商部门走访企业,拓宽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方面问题线索,立案3人,处分2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8个。处理能免罚未免罚案件2件,挽回企业经济损失10万余元。督促司法局组织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全县共180人参加考试,177人通过。组织召开培训会,对参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八)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用心办好民生实事。群众民生福祉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一些部门对群众呼声消极反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自治县监委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监督职能部门运用“三问三看三核”机制核查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累计为244名劳动者追回欠薪236万余元,推动构建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住建部门对14个物业小区建立维修等问题清单台账,解决完善监控设施等问题1000余个,督促物业向153户业主退还32.2万元,全县14个物业小区已实现公共收益公示全覆盖,监督推动物业服务管理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在广西日报刊发宣传。常态化落实快速响应消费投诉,居间调解要求公用企业退还燃气表安装费获得群众肯定。督促推动人社部门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四个专项行动”,精准排查锁定“死亡冒领”待遇人员共计1231人,挽回基金损失60万余元。创新思路,推出“单方申请”机制,为群众办理转移、抵押登记业务7宗,为群众办理超建补办手续3宗,监督推动化解了2个居民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群众通过“电子税务APP”办理房屋交易契税业务136人次。排查规模以上养猪场497个,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部分养殖场污粪处置及综合利用不到位、养殖户将粪污倾倒至田地、农村溪流等问题,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起。
在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同时,全县监察系统还因地制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城镇机动车检验检测及驾驶人考试领域突出问题、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等方面问题专项整治;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和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整治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整治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质量不高,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整治高标准农田质量不达标、挤占挪用资金,整治林木采伐审批管理,整治电动车安全隐患,整治农村地区领取邮件快件违规收费等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真切感受到整治成果。
全县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监委和县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动,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对监委工作的大力支持。十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将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监督重点,于9月至10月中旬深入到部分乡镇、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工作建议,有力推动整治深入开展。
二、做法及体会
我们深切体会到,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实抓细、抓出实效。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阐明了集中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深入学习领悟、主动对标对表,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自我革命,增强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力求群众满意。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深入排查治理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充分证明我们党是认真办事的、是能办成事的,以看得见的变化、感受得到的成效重塑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三是坚持斗争精神,强力纠风治乱。以斗争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精准施治,拓宽举报受理渠道,抓实政治巡察、线索收集、专项治理等措施,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四是坚持实事求是,不折不扣抓落实。“以案开路”深挖细查,聚焦12个重点领域和富川县选取“5+1”个“小切口”等整治重点,采取市县纪委监委领导联合包案攻坚克难,深化运用“室组地”、3个监督执纪片区、4个联合执纪审查调查中心,整合办案资源,提升集中整治问题案件查办质效。五是坚持推动改革,促进长效治理。做深做实典型案件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强以案促改促治,推动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拓展,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治本效能,实现从“短期见效”到“常态长效”的转变,使治理效能持续惠及群众。
三、问题及打算
我县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整治了一批行业系统性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高效办成了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有:责任压力传导存在不足,有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还存在薄弱环节,在推动责任压力传导上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有的专项整治在县、乡、村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力度上存在逐层递减现象,横向到边、纵深到底的压实传导还不够。高质量案件查办有待加强,有的问题线索处置进度不够快、不够规范,存在超期限办结情况。查办有影响力的县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还不够多,惩治震慑效果不够大。推动民生实事办理还需进一步发力,有的职能部门推动具体民生实事办理力度不够,对排查出来的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推动整改整治进度较慢,办理民生实事“后半篇文章”有待发力。领导包案推动民生实事力度不够,办理具体民生成效不够明显,群众可感可及有待加强。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内在要求,更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自治县监委将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国家监委、自治区监委、市监委部署要求,以超常规举措和脱贫攻坚精神,纵深推进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一是持续压紧压实责任。落实县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抓总,主抓重推集中整治工作,主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健全党委(党组)领导下的协调配合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正上心上手抓好推动落实,持续抓好自治区第四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明确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真抓实抓把集中整治摆在突出位置,以严的措施和务实的办法,集中时间精力狠抓集中整治工作。二是着力提升整治水平。在“查改治”上一体在推进,积极面对缺乏精品案件和案件质量不高的短板弱项,设定中长期目标,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办案安全、以案促改等全链条业务,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常态化开展“以案代训”“实战实训”“每周一学”“每月一训”等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办案一线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用好查处的典型案件资源,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促治,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推动强化警示震慑和推动完善建章立制,落实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集中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倒逼机制的“指挥棒”作用,通过廉情抄告、提醒提示、明察暗访等方式,层层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沟通,紧盯统筹谋划、推进落实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用好“四个清单”加强每月分析研判调度,找准突出问题,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职能部门“抓本级、带系统”,落实上下贯通、协调联动。持续抓好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包专项、包乡镇工作,参照上级的经验做法,动态选取2至3个工作薄弱乡镇进行重点包联指导,持续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四是深化重点领域整治再加强。紧盯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深化12345热线、监督“一点通”等平台监督执纪问效,落实“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在推动落实环节,立足县情实际,深入调研摸底,加强分析研判,找准切入口,全面起底排查问题线索,拓宽线索来源;狠抓案件查办,持续以超常规举措,查处一批有影响、有分量的典型案件,确保办一件成一件。五是在为民办实事上再发力。紧盯民生实事“精准治”,加强对推动办理民生实事的评估检查和动态管理。立足县情,通过“上级点、群众提、自己找”等方式,筛选出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加以整治,推动乡镇立足乡情村情办好“2+1”件实事,着力形成一批具有富川特色的“实事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自治县监委将在市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下,落实好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毫不放松把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常态地抓、长效地抓,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仗接着一仗打,努力给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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