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您的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 正文

我市通报六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来源:贺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8 08:03:23

打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重拳纠治“四风”顽疾。近日,市纪委对我市查处的六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这六起典型问题是:

1.李吉利,中共党员,贺州市职业发展中心高级技工系原副主任,2024年9月10日22:3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李柳清,贺州市八步区仁义第一初级中学教师,2024年10月3日01:5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且曾于2022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理。

3.罗可旭,中共党员,贺州市平桂区鹅塘镇三级主任科员,2024年5月24日00:2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且曾于2022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理。

4.钟晓昱,钟山县教育局体卫艺办主任,2024年11月3日00:3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5.邓绍东,富川瑶族自治县国营天堂岭林场防火办副主任,2024年5月5日20:55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6.罗成,中共党员,昭平县樟木林镇一级科员,2024年4月5日19:1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通报指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顶风违纪违法,也暴露出部分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风腐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